(网经社讯)6月28日消息,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将从2022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了解,为贯彻落实新反垄断法,进一步完善垄断协议制度的配套部门规章,2022年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6部反垄断法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为:《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征求意见稿)》《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此次反垄断法共进行了36处修改,针对反垄断法第二章“垄断协议”部分的修改,《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关于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的定义,并新增经营者对所达成的纵向价格协议进行抗辩的权利。此外,上述规定新增了组织和帮助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法律责任,明确“组织”和“实质性帮助”的认定标准,细化相关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