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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小红书虚假评价只是整个行业里黑灰产的冰山一角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2日 15:08:19

(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作为互联网“黑灰产业链”的一部分,虚假评价、刷单炒信等产业乱象一直存在,伴随小红书快速做大,社会上出现专业的小红书笔记代写机构并不奇怪。就像大的电商平台刷单、微博水军一样,哪里有利益,哪里就能驱动他们。小红书平台所遭遇的只是整个行业里黑灰产的冰山一角,在行业里只要是大的平台一直都面临这个问题。

“从净化电商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来讲,遏制代写、刷量乱象已经刻不容缓。但代写和刷量行为利益盘根错节,无法凭借任何一方一己之力根除。需要电商平台、消费者、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曹磊说。

曹磊认为,电商平台对于行业“毒瘤”,既要明确态度、严厉打击、刮骨疗伤,对于刷量的商家要坚决予以处罚,严重者关店处理,更要多重并举、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反作弊机制;消费者一旦发现卖家有刷量行为应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需要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电商平台虚假评价“毒瘤”咋清除》

买化妆品、服饰等物品之前,上小红书浏览一下“种草”笔记看看推荐和评价,已成了当前不少女性的购物习惯。然而,小红书上的“种草”笔记可能并非来自真实用户的“亲测”,而是由专业写手按照商家需求“编造”的。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一些专业的推广团队瞄准了小红书平台上“种草”笔记的“钱途”,通过笔记代写代发、刷量点赞等方式给一些商家或品牌做推广,干扰消费者的正常消费决策,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对此,小红书方面对记者表示,为了维护小红书社区内容的真实性,小红书社区已建立几十人的反作弊团队,形成了独立于业务体系的诚信风控体系。今年1至3月,小红书反作弊技术团队处理涉及黑产账号138万个、作弊账号38万个、作弊笔记121万篇。

代发笔记的卖家有不少

小红书成立于2013年,最初只是一个网络社区,用户们在上面分享自己的海外购物经验,后来慢慢发展成一个社交电商平台。目前,小红书产品主要有笔记内容和电商两个模块,不过用户最熟悉的还是其内容模块,即基于UGC(用户原创内容)的“种草”笔记,涵盖化妆护肤、服饰搭配、旅游攻略、美食测评等多个方面。

“种草”是指宣传某种商品的优异品质以诱人购买的行为,最早流行于美妆论坛与社区,之后风靡各大社交平台,成了新时代消费主义的一大象征。

北京望京工作的王颜(化名)告诉记者,她最初是在小红书上看美妆教程,后来不自觉买了不少被“种草”的化妆品。此后,她也会写笔记推荐一些自己觉得比较好的化妆品。

通过阅读他人真实的消费体验,有利于更便捷地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这本是好事。但与此同时,一些专业的推广团队也纷纷瞄准了“种草”笔记的“钱途”,通过笔记代写代发、刷量点赞、提升搜索排名等方式,给一些商家或品牌做推广,干扰消费者的正常消费决策。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代发小红书笔记的卖家有不少。其中,“素人”发表一篇推广笔记,直发只要10元,包收录(在小红书平台上搜索可以搜到)则要50元。截至今天,一卖家已成交1730笔。其中有一买家评论称:“晚上11点下单,卖家凌晨3点就发我了,特别迅速。写的字数够,内容也很真实,效果比较好。”还有一买家评价称:“卖家不错,很懂小红书的规则。”

一位软文代发中介对记者表示:“笔记费用主要根据粉丝量定价,1万至2万粉丝的‘达人’,发一篇要几百元,图文并茂的贵一点,千元左右。 ”

笔记代写涉嫌违法

记者检索发现,除了小红书之外,不少电商平台都曾被媒体曝出过其平台上的商家有虚假评价现象,且个别屡禁不止。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记者表示,作为互联网“黑灰产业链”的一部分,虚假评价、刷单炒信等产业乱象一直存在,伴随小红书快速做大,社会上出现专业的小红书笔记代写机构并不奇怪。就像大的电商平台刷单、微博水军一样,哪里有利益,哪里就能驱动他们。小红书平台所遭遇的只是整个行业里黑灰产的冰山一角,在行业里只要是大的平台一直都面临这个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表示,从国内电商消费者的心理而言,没有任何一种推荐或广告比“个人体验心得分享”更具说服力,一些专业推广团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进行牟利。但是,笔记代写实际就是虚假评价,已涉嫌违法。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不得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刷量、虚假评价等行为也涉嫌不正当竞争。”赵占领说。

另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李斌对记者表示,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笔记可以认定为互联网广告。委托发布广告的商家是广告主,发布账号主体是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根据规定都需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另外,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包括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两字,使得消费者能够明辨其为广告。违反后者,行政部门可进行最高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何清除虚假评价“毒瘤” ?

“虚假评价、刷单这种网络失信行为非常恶劣,会对很多人造成不良影响。这种短视行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也有损店家和平台的信誉,必须予以遏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说。

“从净化电商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来讲,遏制代写、刷量乱象已经刻不容缓。但代写和刷量行为利益盘根错节,无法凭借任何一方一己之力根除。需要电商平台、消费者、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曹磊说。

曹磊认为,电商平台对于行业“毒瘤”,既要明确态度、严厉打击、刮骨疗伤,对于刷量的商家要坚决予以处罚,严重者关店处理,更要多重并举、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反作弊机制;消费者一旦发现卖家有刷量行为应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需要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针对电商平台责任,刘俊海具体指出,平台搭建交易渠道、制定交易规则、掌握数据,也在消费活动中收益,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从小红书自身完善平台治理的角度来看,可以对社区规则与用户注册协议进行改进;对于在平台上弄虚作假或“挂羊头卖狗肉”从事广告行为,均可以将其定为损害平台商誉和商业模式的违约行为,或以侵权诉讼维权,或以违约之诉进行维权处理。

记者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此,小红书方面对记者表示,虚假评价、刷量作弊是其坚决打击的违法行为,会坚持用技术+机制持续严格防范,同时,也会致力和同业一起推动主管部门建立反网络作弊机构,专门打击网络黑产这颗行业“毒瘤”。(来源:工人日报 文/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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