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源头在于根据搜集到的用户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通过平台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然后根据画像给用户推荐相应的产品、服务和相应定价。
曹磊强调,“这种‘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可能还涉嫌价格欺诈。”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大数据杀熟”愈演愈烈》
3月10日,微博用户“陈利人”发文称,他在携程APP选定总价17548元机票准备支付时,因为发现漏选报销凭证而返回重新操作,再次支付时显示无票,其他可选航班则高出1500元。并且,他发现所选航空公司官网上该航班不但仍有余票,且比携程第一次提供的价格还低650元。
不仅携程“杀熟”的行为屡遭消费者投诉,据不完全统计,多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涵盖在线差旅、在线票务、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在线视频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线差旅平台较为突出。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介绍,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源头在于根据搜集到的用户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通过平台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然后根据画像给用户推荐相应的产品、服务和相应定价。
曹磊强调,“这种‘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可能还涉嫌价格欺诈。”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律师表示,今年是《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其中条款对平台经营者予以规制,网络消费有了专属法律保护。 刘 艳 (摘自《科技日报》)(来源: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