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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家无故拒收商品 不退款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6:10:2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8年01月30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淘宝的投诉,称“淘宝”商家无故拒收商品不退款。

  (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郝女士于2017年12月30日在淘宝购买了一件加棉的外套,订单号为117181872110014910。

  收到后试穿觉得效果不好,选择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在商品全新吊牌等全部包装齐全的情况下,通过韵达快递进行了商品退货。几天后卖家联系我说衣服拒收了不同意退款,我马上联系了当时的派送员了解情况,韵达派送员明确在电话中回复我说商品只是收件方也就是卖家不收他就拿走了,至于面单上面写的影响二次销售,也是卖家个人主观写的,衣服没有任何问题。

  据《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7tsjc/)监测统计,卷皮、亚马逊中国返利网当当网、淘宝网/天猫(C2C集市卖家及品牌卖家)为“2017年(上)全国核心平台零售电商用户满意度TOP10榜”中获“谨慎购买”评级。(文/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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