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5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好乐买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4月29号在好乐买网购可一双休闲鞋,299元,订单号: 150429158924。
5月1号发现价格调到了149,直接拦腰砍了一半,想着退货重新购买,但是发现网站有价格保护,于是3号收到货后申请价格保护,后发现只是退给相当于差价的等值的现金券,限于退货麻烦且自己还想在购一双鞋的打算,于是就也就同意额现金券补偿,但是在线申请一直处理不了,致电客服,客服说在线系统可能有问题,让我收货7天以后再致电客服处理,当时问7天后就不能退货了,还能补偿吗?对方表示可以,于是今天致电客服申请价格保护,对方也同意了,答应给我一张100和一张50的现金劵。
我也没在意,后在购物时发现突然发现现金劵有使用限制每次最多使用一张的限制,致电客服,要求给我更换一个大额150的现金券,对方表示最大面额只有100,没有更大额,表示抱歉没有办法,只能这样规定,说现在现金卷的使用方法在网站上有公示,可是我找遍所有的购买须知也没有发现所谓现金券额度的解释。却在对方网站的差价现金券的使用方法中发现了如下规定,“申请价格保护按商品计算,每件商品发放一张差价现金券,已发放的差价现金券金额不可拆分、合并、作废。”
也就说按他们的说明发放两张现金券是不对的,只能给我一张,不能拆分。而现在他们却说没有大额的现金券,只能这样,分开来给。我觉得这是刻意隐瞒和强制消费,本来不限制面额我可以购买一次用完,现在强制要购买两次,这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如果我知道这样的话,我是会直接退货的,现在退货时间也过了,退不了,就像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既然是7天补差价,那补偿的差价应该由消费者自由支配而不是所谓设置最大面额,变一次消费为两次,强制消费。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好乐买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退换货物、退款问题、网络售假、质量问题、虚假促销、发货迟缓、信息泄露、网络诈骗、售后服务、订单取消,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4年网购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淡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