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2月16日,用户余先生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淘宝店家出售苹果5S与正品有区别。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4年11月11日通过淘宝网店铺(百盛数码城)下单了苹果5S,黑色款32G手机。经过几天,店家电话告知黑色款的没货了,经过协商,让店家换了金色的5S了,并补了差价100元。
2014年11月21日我收到货,经过几天试用,发现手机网络很慢,视频有时打不开,且手机一些功能模块与正品不一样。经与店家沟通,才知道手机是经过越狱的(原来商品描述并没有说明)。店家答应重新换新的手机,并承诺不会再出现反馈的问题并承担运费。
又经过几天时间,店家寄来了手机,可让人无语的是,手机原来的问题依然存在,另外发现手机熄屏时不能正常开机,一般要连续按两次开机键才能开启。且邮费至今还未返补。遂于2014年12月15日向淘宝客服申诉,也填了申斥单,但淘宝处理到现在也还没个结果。2015年2月1日我携手机到苹果授权服务商科捷厦门服务中心检测,发现手机存在序列号不一致的问题。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