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3.15”消费者保护日的到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推出“电商3.15维权月”活动。3月27日,由其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拉手网的投诉称过期不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秦先生称3月3日用手机客户端在拉手网花40元买了两张电影券,订单号为742150565fw7a299975。
网页上不支持过期退款的标注不明显,之后因为没时间消费,3月15日就电话拉手网客服申请退款,但是客服说本单不支持退款,我让客服向上级反映,3月26日得到的最后得到的回复是“他们家就这样规定的,过期不消费就作废”,商家态度蛮横。
我又没去看电影,凭什么一分钱都不给退?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就团购消费者过期未消费是否应该退款,明确规定不得设限。为什么团购网站还这么肆意妄为!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拉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回复,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高朋网、拉手网、糯米网、爱丽团购网、窝窝团、24券、聚齐网、团宝网、58团购、嘀嗒团为“2012年度十大热点网络团购投诉网站”。(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