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月24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圆通速递的投诉称未保价快件丢失无赔偿。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张小姐称1月18日从廊坊圆通寄到唐山古冶快件包裹,里面有价值4800元手机一部(全新未开封)还有粉底,剪卡器等物品,总价值5000元,运单号为2833374154。
快件跟踪显示1月20日派件员派送,但一直未收到包裹,21日、22日联系派件员说是包裹丢失。
因为当时发件员取件并未询问什么物品,也未告知应该保价,所以快件当时未保价,但我支付了邮费就有安全送达的义务,责任不在我,所以我希望得到全额赔付。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了解,快递投诉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快递配送速度慢、快递员服务差以及快递丢件破件纠纷。
此外,据了解,快递保价费按照物品保价金额的3%来收取费用,最高保价金额为1万元,如果物品丢失或损坏,客户最多只可获赔1万元,同时,易碎物品只保丢不保损。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快递员在取件时应当提醒用户保价,此外,对于贵重物品,用户需主动要求保价,以免发生丢件等情况时尽量减少损失。(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