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8月26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刘先生对QQ团购的投诉,称QQ团购订单成功私自撕毁合约。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刘先生的投诉内容:
2011年8月13日和14日,我在QQ团购订购了4双匡威板鞋,订单号为146835。数日后,我莫名接到取消订单退款的短信,打电话咨询QQ团购客服,得到的答复是已经没货,所以取消订单。
首先,我想说一下,在我付款后生成订单的那一刻起,该合约已经生效,在商家未履行合约的情况下,并未与买家沟通私自撕毁合约,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其次,我再说下QQ团购的个人原因:
1、QQ团购宣布此次团购前应先内部审核团购数量
2、QQ团购在无货情况下并未与买家沟通
3、QQ团购在购买页面显示已经成功团购7739人,属虚假宣传,因为最起码我就是没有成功那个。
我想请问下,QQ团购是否已经可以做到无视法律的境界,在多次与客服联系后,得到答复均是已上报请等待。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由于团购行业进入门槛低,市场发展过快,行业规范和诚信体系构建相对滞后,消费者因消费券无法使用、擅自被取消订单、团购到假货等质疑团购网站的信用。(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