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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虚假宣传 商家平台相互推卸责任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5:16:2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11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的投诉,称“淘宝”商家虚假宣传。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井先生在淘宝购买了一台金城战枭150排量的摩托车,订单号为47270720906832943。

  可收到车后发现缸体并没有相对应的排量钢印,与商家沟通,商家表示绝对有钢印,把责任推到售后与厂家方面。我给售后打电话售后说所有的战枭摩托车用的都是125的模具,到现在已经2个多月还没有明确回答到底在哪个位置,淘宝网售后因我举证是电话方式而不被淘宝支持,我让商家指出钢印具体位置商家也不做回答,淘宝网售后直接就把我提交的申请就给判定无效。

  据《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7tsjc/)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网络欺诈、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客户服务、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成为“2017年(上)全国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双11、黑五海淘消费维权月”,并开通维权专区(www.100ec.cn/zt/315/zxts.html)。11月1日到11月30日期间,您在网购中遇到或者发现商家虚假促销、价格欺诈、售假、商品质量差、物流迟缓等情况,均可向我们发来求助或者举报,我们将在收到后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督促被投诉平台尽快解决问题,为您的畅购保驾护航。此外,我们还将在12月初,根据11月内两大电商大促期间受理的全国用户网购投诉案例大数据,发布《2017年全国双11、黑五电商平台用户体验评测报告》,对用户投诉集中、满意度低的平台,联动全国媒体进行“点名”,对大促期间用户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分析点评。(文/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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