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4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
一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
二要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沈云云认为:
资金对于初创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而政策放宽投资供应商的资金来源,为电商企业融资清障搭台。会议指出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这些无疑都体现了政府从政策层面鼓励并保障大众创业和就业,简政放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同时,政府确定加快电子商务的措施也将盘活资本市场,触网概念股或将迎来大好机遇。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期,政策的导向决定了电商产业能否真正实现以“虚拟经济”带动“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