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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7日无理由退货设障碍 10电商递交“退货”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08:20:4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表示,之前被工商总局、消协约谈的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当当网、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亚马逊、聚美优品等10家电商,已针对“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向工商总局递交了整改报告。

  包装被拆开不给退等,给“7日无理由退货”设障碍,消费者对部分电商投诉较多。目前,工商总局要求与这些电商企业“约法三章”:一是除法定排除情形外,对于排除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都要说明理由、明确标注,为什么不适用的理由要合理、合法,标注要落到每件具体的商品上,在消费者购物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一对一”的确认环节;二是明确“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绝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三是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在平台上所有角落都能得到落实。

  杨红灿透露,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研究制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新《消法》实施到位。同时推进商品质量监管知识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的应用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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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8个月工商受理消费者投诉15万多件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3月15日正式实施,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通报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

  据统计,今年1至8月,全国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投诉73.6万件,办结67.3万件,受理消费者举报15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7亿元。根据中消协相关调查,半年来消费者对新《消法》重要条款的认知度从年初的76.4%上升到目前的83.19%。(来源:北京青年报 文/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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