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7月3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卖家提供虚假信息和错误指导淘宝处理人判买家承担全部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是仇女士的投诉内容:
我在西班牙读硕士。今年6月底的时候,我委托家人通过国际物流代理寄两旧一新的三双凉鞋给我,因为还有一年就毕业,没有必要寄新鞋和好鞋。我在淘宝上找了一家国际物流代理,他们宣称提供避税减税建议,并推荐了最优惠的新加坡DHL,然后我在他们提供的申报价值表上填了24美元(约合18欧元和150元人民币)。
卖家看了我填的信息说DHL新加坡最低需要申报50美元(后查明各大物流公司都没有“最低申报价值”的规定),我问是否还需要缴纳报关费,卖家说不报关,只是抽查到了要交关税。在这种信息判断的前提下,我同意卖家把申报价值改成了50美元,并下了单,订单号:719833305781328包裹到了西班牙以后,DHL通知我交7.74欧的关税和18.15欧的清关服务费(总共约合221元人民币,差不多正好是运费的价格240元),并解释说只要报价超过22欧元的包裹,他们就会报关(进口清关),不付这些钱是拿不到包裹的。
我认为应当由卖家承担这些费用,因此申请了退款来支付这些费用。因为我最初报的价格是在关税起征点之下,如果按照这个价格报则不会报关,因此也不会产生任何费用。把价格从24美元改成50美元直接来自于卖家的错误指导,并且DHL对申报价值超过关税起征点的包裹是百分之百报关并征收各种费用的,这些和卖家的信息根本不一致,卖家在指导我改价的时候也只字未提存在的风险。
在申请退款后的第16天,淘宝处理人拒绝了我的退款申请,理由和卖家一致,就是我当时同意了卖家的改价。但是,卖家提供的错误信息和错误指导造成了我的严重误判,这显然是严重违背了消费者知情权的。
我同意改价的基础是“1.新加坡DHL必须要申报50美元以上的价值2.不报关,抽到才要交关税3.除了可能的关税没有别的费用了4.卖家宣称提供避税减税建议5.我不知道欧盟关税起征点22欧元”,而前4条信息没有一条是真实的。如果我当时得到的信息是正确的,我是决不会同意卖家改价的。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