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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纵容商家欺客 消费者经济损失无处维权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4日 16:27:4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6月13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其纵容商家欺客。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本人在淘宝网购买小米3一部,在收到货后发现淘宝将该商家屏蔽,但不告诉消费者该商家卖假货,导致我付款,换货,让对方再将假货发给我,现在无法维权!淘宝这样的行为让消费者受到损失,纵容商家欺客。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淘宝对其平台上的商家应该起到监督作用,对其商家管制的同时也应对消费者负责,其中造成对消费者经济损失,理应由商家与平台双方负责到底。

  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upload_data/down/2014yhty.pdf )监测统计,淘宝网/天猫(主要是C2C集市卖家及商城部分品牌卖家)、腾讯电商(包括拍拍网、QQ网购易迅网)、当当网国美在线(包括原国美在线、库巴网)、1号店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银泰网唯品会、梦芭莎、好乐买为“2013年度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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