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在青浦区一所学校工作的刘女士没想到,银行卡从未离身,卡内却少了1.7万余元,窃贼是如何办到的?原来,刘女士的同事奚某在一次偶然机会记住了刘女士网上购物账号和支付密码,多次通过网上购物套现。日前奚某已被青浦公安抓获。
今年1月底,刘女士在银行ATM机上查询时发现自己卡内有多笔交易记录,累计损失1.7万元。经银行查询,这些交易都是在网购支付工具里产生的。刘女士意识到自己的网购支付工具可能被人盗用了,就询问了自己的同事奚某,对此奚某断然否认,并声称自己的网购支付工具也被人盗用过。
3月底,刘女士来到青浦公安分局赵巷派出所报案。民警经过缜密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奚某。4月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奚某主动来到赵巷派出所,交代了自己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刘女士的支付工具网购、套现,其中1.4万余元现金已挥霍一空,其中1.2万元用于购买一只斗牛犬。
原来,刘女士平日经常使用单位电脑在网上购物。2013年10月的一天,刘女士购物时,站在一旁的奚某记住了她的密码与账户。从此,奚某开始使用刘女士的支付账号购物,不但选择快捷支付,还取消银行短信提醒,购物完成后奚某又及时删除了购物记录。奚某先后购买了价值2000余元的服装等物。
2013年12月,奚某在微博上认识了一位开网店的朋友徐某。徐某希望奚某帮助自己的网店增加交易量,只需在网上购买她家商品,徐某会第一时间将网购支付的钱款还给奚某。奚某意识到自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刘女士银行卡里的钱转移到自己的卡里。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奚某先后多次盗用账号在徐某的网店“购物”,徐某在2小时内又将货款打进奚某的银行卡。通过10余笔“交易”,奚某非法获利1.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奚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青浦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