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两男子在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情况下,购买了20多个淘宝店铺账号发布虚假信息,一步步将顾客引入他们设定的骗局当中,骗取钱财。日前,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福建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章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平川区的黄先生在淘宝网看中了一款单反相机。在QQ上商量好价格后,黄先生通过网银给对方打了800元钱,对方表示马上发货。两天后,有个自称是货运公司的人打电话说货到了,但单反相机是走私的,需要黄先生再交2000元。于是,黄先生通过网银给对方提供的账号打了2000元。就这样,黄先生在对方编织的各种理由下又汇了四次款,共计2万余元。这时,黄先生才意识到自己遇上了骗子,立即报警。
随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章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据章某交代,黄某某是他妻子的哥哥,通过网络实施诈骗已经很久了。他觉得这个方式赚钱快,于是两人在网上购买了20多个淘宝店铺的账号,在没有任何商品的情况下,仍在网上发布低价出售二手电子产品的虚假信息,用这种方法在淘宝上实施诈骗。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黄某某等人先后成功诈骗十余起,诈骗金额达数万余元。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办案检察官提醒:面对良莠不齐的购物网站,消费者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避免上当。
1.到正规大平台购物。
2.购物时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者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勿使用其他方式支付,特别是直接到账的支付方式。
3.在淘宝购物时,请勿点击卖家提供的链接进行支付。杜绝线下银行卡转账支付。
4.对于一些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一定要慎重购买。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5.卖家或者平台以任何借口要求你银行转账,都一律回绝。(来源:《甘肃日报》 文/徐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