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月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投诉称,在淘宝网充值服务时被无良卖家给欺诈。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是网友投诉内容:
周姓网友称淘宝网充值服务时被无良卖家给欺诈。订单号:452153564981103
我在淘宝网上购买手机充值服务时被无良卖家给欺诈了,我被骗了200元,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卖家自始至终就没有向淘宝交纳过保证金,所以卖家的账户余额为零,无法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淘宝网自己就有明确规定说虽然在淘宝网上开店免费但是卖家只有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下才能发布关于移动/电信/联通充值中心交易的全新商品,否则只能发布二手或者闲置的商品。
淘宝的客服只是一个劲的叫我去报案,但是基于现在我国警力不足的现状,小案件基本上都被搁置了,小案件报案基本上没什么用。我现在要求你们淘宝网完全承担赔付我200元的责任,因为这本来就是你们管理不善引起的,如果当时卖家按照淘宝的规定交纳了保证金或者淘宝对卖家的账号做了限制使卖家无法发布全新商品,我还会遇到这种遭遇吗,你们淘宝网必须承担起赔偿的连带责任!我在淘宝网上的账号是ja ychou0811,出现问题的那笔交易的订单号是452153564981103,交易金额200元。
淘宝网不要再以什么建议用户以后在没有收到货时不要主动确认收货,请注意交易安全这种话来搪塞我,你这种事后诸葛亮的话有个屁用,我都跟淘宝的客服人员解释过N次了,我是被卖家诱骗然后才去确认收货的,再说了如果这次不是我趁早发现了卖家的欺诈行径然后立马申请维权的话,就算我没有确认收货也没有及时发现卖家的欺诈行径的话,淘宝也会自动确认收货然后支付宝也会自动打款给卖家的,所以你这个确不确认收货完全是个伪命题,淘宝网这样说也只是想转移话题回避由于淘宝网的失误所要承担的责任罢了。
我一直以来只是看到淘宝网宣传的所谓“万能的淘宝”或者“上淘宝网购物安全有保障”,淘宝网真的尽到了告知我们消费者网购有风险,付款需谨慎的义务了吗,奉劝淘宝网不要狡辩说淘宝网在每个商品页面的底部用那么小的字体写着一些免责声明或者在淘宝网用户注册协议中也已经用那么小的字体写了一些免责声明,用这么小的字体写一般又有谁能够看到啊,只是想打法律的擦边球,忽悠我们普通消费者罢了,淘宝网如果在淘宝网的首页头条用大字体写着网购有风险,付款需谨慎或者写明提醒消费者在没有收到货的情况下不要确认收货,这样做淘宝网才能叫真正的尽到了告知消费者的义务!我现在没别的要求,就是要淘宝网全额承担赔付我200元损失的责任,淘宝网每年发给用户多少个集分宝、淘金币和红包,别说现在连这点赔偿都拿不出,况且现在这本来就是淘宝网的责任!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 (文/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