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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私自取消订单 被指缺乏合同意识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16:27:5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2月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100ec.cn/zt/315/)接到蒋先生对亚马逊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蒋先生的投诉:

  2011年11月29日,我在亚马逊购物网站支付188.00元,购得一张SAMSUNG 16G class10的极速TF,订单号:c0146640156005628。之后,我有致电客询问什么时候到货并表示若无货可以等待。2011年12月6日亚马逊电邮取消订单。

  为什么这样的购物网站在买卖合同完全合法的情况下,有一方可以任意撕毁合同,难道亚马逊的销售人员就一点没有合同意识。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如若发生商品缺货等情况应该及时向顾客解释清楚,而不是没有和顾客商量就私自取消订单;企业应该坚持诚信经营才能获得良好的口碑。(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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