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6月1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b2b.toocle.com/zt/315)接到网友周先生投诉称,申通员工擅自让别人代签,导致其快递丢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2011年6月10日,周先生在淘宝商城购买了商品。因10号正值周五,淘宝卖家双休,周先生同意了卖家13日(周一)发货的提议。
6月13日,淘宝卖家准时于佛山发货。周先生于14晚打开电脑查看商品状况,收到阿里旺旺提示,称有一个未处理的交易。周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已被一个叫马海军的人签收,而周先生并不认识这个叫马海军的人。
周先生随即联系淘宝卖家,卖家闻讯后联系物流公司申通快递,因对方已下班,只能第二天回复。15日,淘宝卖家再次联系申通快递,申通快递方面称需稍后答复便没了下文。16日,周先生还是没等到申通方面的答复,极度气愤下,周先生在国家邮政局提交申诉。
申诉后一小时,申通客服回电表示,周先生需找送错快递单号368550208956的工作人员,此后便没其他任何处理的措施。周先生对申通快递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的态度表示不满,而申通快递方面并未就此事有一个合理的处理态度也让周先生非常气愤。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申通快递的投诉近日来源源不断,消费者对申通快递处理投诉的推诿态度普遍表示不满。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快递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同时也给物流带来巨大压力。因为快件丢失、包裹延迟送达、拒绝先验货后签字、擅自让别人代收、服务态度恶劣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EMS、韵达、优速、中通、申通、圆通、汇通、敦豪DHL、联邦Fedex、TNT、UPS均遭到过消费者投诉。有专家表示,快递乱象折射出网购监管真空,要根治快递业的种种恶劣行为,还须加强快递行业的监管调控。(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