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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指导意见 大宗商品市场监管走向前台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08:41:0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自年初开始的农产品上涨风潮让监管部门感到担忧,除了自然灾害、产量下降的因素,投机资金的入市被视为推高绿豆、大蒜价格的“罪魁祸首”。

  近日,由发改委、商务部、法制办、证监会、银监会、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七部委联手的调查小组正深入山东、广东等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而这些地方也正是此轮引爆农产品上涨风潮的重点地区。调查小组几乎进入到每家市场的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如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华东饲料电子交易市场、寿光三盐电子市场等都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据悉,此轮检查主要是针对大宗商品现货中远期电子盘,也就是市场俗称“电子盘”的交易平台。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大宗商品场外交易平台共有700余家,其中有200多家拥有“电子盘”。此种交易平台多以大宗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为交易品种,设立多空头标准化合约,收取保证金,采用集中竞价、匿名交易、电子撮合的交易方式和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易非常类似。

  业内专家表示,这些大宗商品交易场外平台一直处于监管“灰色”地带,不仅缺乏适度的准入门槛和合格的专业管理人才,也缺乏严格的保证金第三方托管,投机色彩十分浓厚,因此不断涌现出恶性事件,包括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负责人郭远峰卷款潜逃以及张卫星炒金巨亏等,而上半年出现的“豆、蒜”暴涨也都与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分析人士指出,大宗商品的场外交易平台一般都不采用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市场管理者还经常和客户对赌,自己充当做市商,修改或操纵行情,酿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但因为不存在持仓限额、大户报告等严格规定,许多自然投资者积极涌入这个市场。甚至,国内一些电子交易市场还推出了一些涉及到敏感农产品的投资项目,进一步激发炒作热情。

  事实上,此前国家有关部委曾联合下文整顿此类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的中远期市场,但由于监管权限不明,都没有彻底解决场外交易的问题。据了解,中远期交易平台多以“电子商务”的名头由地方政府审批设立,并不是真正的期货市场,证监会、公安部、商务部等单位在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下都很难实施监管。不过,此次由农产品引发的投机浪潮已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契机。

  去年1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以232号文要求“全国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进入2010年,商务部继国家工商总局之后,再度发力整顿大宗商品市场,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禁止设立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保障资金安全、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禁止代理业务、规范保证金缴纳形式、限定每个交易品种和每个交易商的最大订货量。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在所有的大宗商品市场建设环节中,商务机构历来是隐性监管主体,商务部的指导意见,可以理解为商务部对大宗商品市场的监管正在从后台走向前台。(来源:上海金融报 文/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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