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规划》的核心思想是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高度融合。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
《规划》首次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战略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国中小企业亟需社会提供低成本、高性能、平台化的电子商务普遍服务。大型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在成本和效率需求的驱动下,呈现出专业化服务外包的发展态势。
《规划》将电子商务服务定义为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及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
《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的发展路径,一是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从母体中剥离,逐步形成行业性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机构;二是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外包的基础上,推进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商转型,发展新型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使其成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中坚力量。
三、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规划》强调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和深化。“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的目标是基本形成网络化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方式。
大型骨干企业,重点是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十一五”末,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由“十五”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
中小型企业和广大消费者,重点是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十一五”末,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由“十五”的2%提高到30%。
同时,《规划》鼓励发展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重点是发展包括有关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移动电子商务。
四、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
《规划》明确提出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规划》从两个方面突出了政府应用电子商务的重点:一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二是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关于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试点工程,《规划》提出将引入市场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适时建设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部门、供应商、银行、财政、税务、工商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关于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规划》强调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服务外包。
五、着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
《规划》强调着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支撑环境包括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服务和标准规范体系。
电子认证方面,重点解决电子证书的安全、推广应用及相互认证问题,适时启动国家电子认证根服务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在线支付方面,重点推动在线支付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第三方在线支付服务,实现与银行的业务协同。现代物流方面,重点建设围绕信息发布、服务交易、过程优化与跟踪等物流服务,支持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用服务方面,重点发展在线信用信息服务,探索政府相关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相互间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实现方式。标准规范方面,重点研究制定产品和服务编码、电子单证、信息交换、业务流程等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
六、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
《规划》明确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规范在线市场秩序列为“十一五”期间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之一。
监管的对象,一是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二是电子商务的客体,包括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等。监管的措施重点是管理法规和技术手段建设。
管理法规方面,建立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的管理(如备案)制度,制定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检测与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在线产品信息、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及相关服务规范等。
技术手段建设方面,支持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建设。一方面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管手段与信息,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中虚假交易、网上诈骗等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规范化的在线产品信息、电子合同、虚拟货币等技术系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