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7月4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商品不合适,售后退款久未到账。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袁女士于2019年3月29日在“微店”平台购买三件商品,订单号为810732515936463。
其中两件于2019年4月11日收到货,一件正常,另一件货品尺码不合适,我于收货后,多次联系卖家,均无任何回复。6月30日我在平台发起退货退款申请,卖家于7月1日拒绝,理由是订单时间过长。协商无果后,我发起投诉,发起后,卖家于当天退还了一直没发货的另外一件商品货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微店”发来反馈称:此订单买家3月底购买,4月11日签收商品,7月1日申请无理由退货,已告知超7天不支持无理由退货,订单已解除投诉。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微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网络零售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曝光专题】“微店”为何频遭用户投诉恶意罚款? 百分之一违约金引争议》(http://www.100ec.cn/zt/wdbg/)(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