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4月15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百通物流”的投诉,称商品久未送达,售后久未清关。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李先生于2019年3月9日在eBay网上购买了一套拉杆箱,选择了“百通物流”转运回国,订单号为DE9032170928EX,DE9032170935EX。
箱子到百通仓库后,百通客服要求我分箱运输,于是三个箱子被分成了两个包裹。百通分别收取了48.36美元、55.24美元的运费以及42美元、16美元的体积费。事后与其他海淘买家沟通,得知同样规格的行李箱转运到国内买家手中最多700-800元人民币。通过跟踪订单,发现两个包裹分别于4月9日和4月13日清关完毕并标注了国内EMS的运单号。我询问百通客服是否是使用我的身份证清关,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而根据经验,境外购入物品使用本人身份证清关后会留下记录并记入个人额度内。 4月10日和4月13日我收到了署名为百通快递的短信,要求我分别缴纳37.04美元和14.81美元的关税,否则包裹将不予放行。我联系百通的QQ客服,要求其提供凭证以证明其要我缴纳的关税为海关征收。百通客服的答复是没有相关凭证,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客服给我发送了一张表格截图,并声称为海关提供,但并没有任何官方字样。而该表格第一栏的串码经查为中速快递的运单号。 百通物流的行为并非首次,其他买家也有过类似经历。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