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3月17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 )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疑似恶意罚款,扣除1%违约金。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季先生于2019年3月16日朋友在他的“微店”拍下商品,订单号为810681152211262。
季先生的朋友在他的“微店”拍下商品,表示自己拿,但微店并无自提发货选项,无需物流发货一般指的是虚拟充值的,只能填入一无关单号 ,于是就遭到了霸王条款 罚款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一 。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微店”发来反馈称:此订单商家已退款,未收取违约金。
据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