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3月16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疑似恶意罚款,商家扣除1%违约金。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周先生于2019年3月16日在“微店”卖出台式组装机一台,订单号为810682000693674。
周先生在“微店”卖出台式组装机一台,买家自主上门提货,无需物流。微店平台以商家非法提现为由,强制收取店家交易额的1%作为违约金。我觉得平台即然只是第三方,只有在买家购物受骗或者受害时才具有强制退款或者处罚扣分权利。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微店”发来反馈称:此订单商家已退款,未收取违约金。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