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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可利用大数据等应对山寨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29:5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摘要:近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电商平台应对山寨问题,应从强化平台治理、加大各方共治来考虑。平台治理方面,可以利用数据监测、“神秘买家”与委托第三方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假货的打击,把好商品关;加大对平台内卖家的监管力度,注重对相关利益人和权利持有人投诉的处理,提高售假处罚的执行效率和透明度,完善处罚体系,加强与有关政府、品牌和销售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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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报道原文全文:《拼多多被“约谈” 康佳要求其下架山寨品》

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对拼多多开展调查。虽然,拼多多方面回应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但独角鲸科技在拼多多平台上依然发现不少山寨产品。

  ▲拼多多上的电视机

拼多多创始人黄峥中断了休息,紧急“救场”假货和山寨风波。

“我们刚上完市,刚参加完员工大会,我本来以为可以休息两天,也安排了其它的事情,这场发布会完全不在计划当中”。7月31日下午,黄峥面对媒体回应近日来的山寨和假货风波。

“假货肯定比想象得少,但山寨的问题拼多多当前肯定做得不够好”。7月31日晚间,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回应独角鲸科技提问时如是说。

该事件持续发酵。8月1日早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称,针对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并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监管部门对媒体关注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采访时表示,7月31日,上海市、区两级工商已约谈拼多多,要求其立即展开自查自纠,对媒体反映的以及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已经按照上海市工商局要求,对媒体报道的侵权假冒名牌问题展开调查,不管平台还是平台内第三方经营者只要出现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8月1日下午,拼多多方面回应称,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随后,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在拼多多平台上依然发现不少山寨产品。

晚间开盘,拼多多暴跌逾14%。截至8月1日22时08分,拼多多股价下跌17.31%至18.68元,跌破发行价19美元。较首日收盘价26.7美元跌幅超30%。

康佳:正与拼多多严正交涉 要求平台停止销售假冒、侵权产品

8月1日,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在拼多多的电视机分类下,发现有“iHisonse”“小米e家”“创维TV”“SVMSUNG乐享”等与海信、小米、创维、三星等品牌极其相似的产品在售。

记者查询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发现,“iHisonse”商标由申请人“刘海君”于2017年4月12日申请,目前还处于实质审查阶段;而“创维TV”“SVMSUNG乐享”在商标网中并检索不到。

一家名为MIKEN的店铺正在销售一款电视,该产品名称中并未标示品牌,但在商品配图中有“小米e家”字样。根据商家提供的3C认证书编号进查询,显示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商均为广州市索霓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6日,注册有小米家、海乐信、康佳乐、创维云智、鸿视云等多个商标。记者在拼多多中搜索上述商标的产品,均无结果。

记者在拼多多上还发现一款“康佳视界”电视。经查询,“康佳视界”与“小米视界”等10个商标被广州市诺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注册于2017年4月10日。当记者查询该公司的3C认证编号时,却发现其证书目前为“已暂停”状态,原因为生产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检查。

对此,康佳回复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表示,我们已经发现“拼多多”平台上多家网店销售的假冒/侵权康佳电视机包括:康佳新款、KONKIA康佳小王子、KONGIKA 康佳智能等。为维护消费者和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正与“拼多多”严正交涉,要求其即日起责令其平台上所有涉及销售假冒/侵权康佳电视产品的网店停止相关销售活动。我公司保留追究“拼多多”及相关侵权方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小米方面并未作出回应。

海信科龙:拼多多所售“容声”冰箱并不是公司产品 此前商标侵权案件正在审理

截至发稿,记者发现,拼多多平台上仍然存在“创维云视听”、“创维TV”等涉嫌假冒创维品牌的商品。

7月28日,创维集团在微博上发出严正声明,称近期在拼多多上出现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销售。创维官方还贴出了拼多多平台部分假冒创维品牌,包括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创维云视听、创维e家等。

7月31日,拼多多在媒体沟通会中指出与创维此前曾有合作,但后来创维方面无故下架商。

对此,创维RGB电子公司董事长王志国当日晚间回应称,与拼多多合作属实,但拼多多方面一直未能下架假冒产品,公司才决定将商品下架,如果拼多多平台上仍有假冒创维品牌的商品,创维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拼多多上的深圳“容声”冰箱

独角鲸科技注意到,拼多多上还有海信科龙旗下的容声冰箱被“山寨”。目前拼多多上有一款深圳容声世纪星电器公司生产的“Rom Smong”迷你冰箱价格在339元-1128元。此外,深圳容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Rochelle”、“Ronsleda”的冰箱也在拼多多上销售。

海信科龙是“容声”和“RONSHEN”商标的专用权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年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深圳容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诉至山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由于被告深圳容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深圳市龙华区,本案移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处理。

8月1日,海信科龙方面向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表示,拼多多上的深圳“容声”冰箱并不是公司产品,此前的商标侵权案件还在审理中。

此外,山寨帮宝适洗衣粉等产品依然在售。

以“纸尿裤”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拼单价仅29.8元的一款名为"Parmebos"的纸尿裤与宝适(Pampers)纸尿裤从外包装到商品名都极为相似,该产品显示已拼单超过49万件(截至2018年8月31日13:31,497728件)。另外一款名为"Paonmepors"的纸尿裤,整箱购买(每箱80片),拼单价仅26.9元。

在商品详情一栏,这两款纸尿裤仅有功能、型号等简单介绍,却并未对品牌进行描述。"Parmepas"、"Panmerbaos"等明显为山寨货的纸尿裤仍然数量不少。

记者搜索中还发现,“趌能”、“立日”、"TAIZI"等洗护类产品,山寨货和假货依然在售,而商品详情中并未对品牌名称有任何的提示或解释。拼多多也并未对这些词进行屏蔽,输入山寨商品名称,仍可获得商品结果。

vivo 多个变身品牌仍在售

手机分类下,有“vjvj”“viki”“vivi”等与vivo品牌相似品牌的手机也仍然在售,并且这些品牌的产品排在页面前端。

同样是电子产品,记者以”vivi"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出现多款手机,大部分售价仅在500元内。看起来是在蹭"vivo"手机品牌热度的这一商品,记者在一商品详情页中发现,商家提供了"vivi"的CCC产品认证,但并未在商品详情中用文字呈现。

记者从vivi时尚手机官网了解到,vivi手机属深圳市优品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公司注册于2016年7月14日。对天眼查中提供的两个3C认证编号进行查询,均显示状态为“已撤销”,原因为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持证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

另外,记者又在拼多多中发现了名为"vivk"的手机,此品牌手机在京东商城有旗舰店,据京东商城提供的网店经营者营业执照信息显示,该品牌属深圳市捌嘉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注册,注册商标仅VIVK一个,此商标正在转让中。

此外,记者在搜索中还发现,山寨“三星SANSUMG”(正确应为SAMSUNG)手机也有销售。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vivo方面尚未作出回应。

淘宝也售卖山寨机 行业如何杜绝山寨货?

当然,出售山寨产品并不只有拼多多一家。

记者在淘宝中同样搜索到了大量山寨商品,以vivi手机为例,该款手机在淘宝和拼多多均有售,京东商城并未搜索到。此品牌手机淘宝售价与拼多多售价相差不大,销量最佳的一款月销超过2400笔。

为何山寨机(白牌机)如此畅销?

7月31日,黄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拼多多的假货比例不高,但是白牌机不少,因为消费者对白牌有需求。而且不同的品类情况不同,比如说纸巾、服装等非标品问题非常少,因为这些品类品牌集中度低,但电器品牌集中度太高了,所以这个问题凸显。

黄峥表示,中国现在有很多中小型企业,他们有很好的生产能力,但是没有品牌运作的能力,所以他们喜欢傍一些品牌,针对白牌机应该出力去引导,如果品牌商足够大度,也应该能够去引导,输出一部分能力。

在此前针对侵权销售品牌商品的专项整治中,北京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称, 很多涉嫌侵权的商户都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有些甚至在注册时变相注册了与知名品牌图形相近的标志。在涉嫌侵权者使用其商标进行生产时,会故意将已注册的商标变形,与知名品牌的标志接近。在遇到工商执法人员检查时,谎称是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了变形使用。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放弃自己原有的商标不用,而使用图案则无限接近知名品牌商标的图案,本身就是一种侵权。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亿达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非法利益巨大、违法成本低、自主创新保护缺失是“山寨产品”泛滥的主要原因。

“当每次对制假者、电商平台轻描淡写的惩处后,制假者是否会卷土重来尤未可知,改头换面也可为上乘之选。这样低成本的违法行为,在巨大利润面前根本不足为惧”,董毅智告诉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此前,小米创始人、董事长雷军曾指出:“制假售假,案值在5万元以内的,不予追究责任,案值在5万以上的,顶多判7年。这是20多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释,严重脱离了今天的实际情况”。

延展 “山寨”产品到底如何侵权?

“电商‘山寨’产品涉及到两个侵权行为:如果用了知名品牌的商标,是侵犯了商标权;如果没有用商标、或用了自有商标,但是模仿了别人的外观,独创的外观设计具有专利权,这个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果既用设计又用商标,则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两项权利。权利人(既商标所有者)随时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可由检察机关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提起刑事诉讼。”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韩律师称。

“各大品牌正品的价格,包含从原材料到工艺制作,从品牌包装到市场营销,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任何环节的投入都是可观的,致使价格比普通产品稍高。”寺库鉴定认证中心总监韩超进一步指出了“蹭名牌”的危害性,在他看来,山寨商品从产品外观、营销策略上都是对品牌商的侵权。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亿达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非法利益巨大、违法成本低、自主创新保护缺失是“山寨产品”泛滥的主要原因。

“当每次对制假者、电商平台轻描淡写的惩处后,制假者是否会卷土重来尤未可知,改头换面也可为上乘之选。这样低成本的违法行为,在巨大利润面前根本不足为惧”,董毅智告诉独角鲸科技(ID:dujiaojingkeji)。此前,小米创始人、董事长雷军曾指出:“制假售假,案值在5万元以内的,不予追究责任,案值在5万以上的,顶多判7年。这是20多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释,严重脱离了今天的实际情况”。

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确实也成为山寨产品泛滥的原因之一。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专利申请国,但真正主张或者转化权利的却少之又少。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2012年,中国累计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总数为703.29万,然而可以对比的是2012年政协委员杜黎明的一份题为《关于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提案》中,目前中国专利产业化率却较低,仅为5%左右,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为80%左右。

举证和法律执行过程中也面临困难。“一些新技术、新的传播手段使用后,法律和法规没有及时跟进调整,再加上商标和设计的全面取证比较困难,导致了一些案件的侦办受阻,也让一些人有了侥幸心理。”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在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指出了网售“山寨”品牌案件的诉讼难点。

韩超认为,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确实存在一些中低收入群体,同样想拥有高端商品的外观,但限于个人经济或者其他的压力,暂时无法购买正品。有这种需求的存在,造假的源头就不会断,但这也为国产自主设计品牌提供了孕育土壤。强势地位的平台方应承担起引导行业向尊重知识产权的方向发展的责任。

电商平台应承担什么义务?

争论的焦点在于电商平台是否应负有连带责任。事实上,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电商平台的责任只在“通知删除”层面,只要电商平台及时有效的执行,平台方的责任和义务就相当于已经履行。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对此解释和分析称,假货并不是电商平台出售的,而是由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电商平台对平台内上架的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的义务,也就是所电商平台没有义务保证平台内商品都是正品;以现在技术水平,电商平台没有能力逐一审核平台内商品;电商平台也是假货的受害者,因为平台内经营者售假的行为违背与平台的关于保护知识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的约定,损害了平台的商誉。

亿达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则提出不同观点,在他看来假货、山寨问题是电商平台需要解决的最大痛点,“不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的电商所面临的问题,最大的痛点都是假货、山寨。这个打假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需要平台花相当大的成本和技术去实现,但只要电商平台坚持不移地去打假,做正确的事情,相信市场和用户可以给电商平台最好的回报。”董毅智说。

那么,未来电商平台如何应对山寨问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应从强化平台治理、加大各方共治来考虑。平台治理方面,可以利用大数据监测、“神秘买家”与委托第三方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假货的打击,把好商品关;加大对平台内卖家的监管力度,注重对相关利益人和权利持有人投诉的处理,提高售假处罚的执行效率和透明度,完善处罚体系,加强与有关政府、品牌和销售商的合作。

各方协同治理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经济大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市场环境非常复杂,除了电商平台自身需要在平台合规、商家治理、知识产权、商品品控、商业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外,也需要包括政府、平台、商家、用户、服务商、社会等方方面面来协同治理等,这些都需要适应网络交易的全新的法制环境。(来源:新京报 文/杨砺 陈维城 白金蕾 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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