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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40:3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借力发展和改革创新“三个结合”原则,改造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一二三产业、内外贸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能,努力建设环境优良、应用广泛、体系完整、主体集聚和发展规范的电商新兴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电商产业园(基地)5个以上,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区域总部5个以上,培育年网络零售额超亿元企业5个以上,限上企业网上零售额占全市限上企业零售总额10%以上,“三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达8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培育电商主体

  1.强化高端项目招商。突出电商龙头企业引进,主攻带动作用大、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的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应用企业、服务企业和产业基地开发企业,大力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来铜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总部。(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负责)

  2.培育品牌龙头企业。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商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电商龙头企业。鼓励“三上”企业利用人才资源、市场渠道等优势,分离设立法人电商企业。促进中小电商经营主体“个转企”、“下进上”。(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工商局等负责)

  3.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按照“产城一体、差异发展”的原则,加快电商园区(基地)建设,支持工业功能区、城市综合体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商业楼宇依法依规改建电商基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集商品贸易、快递物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商集聚区。(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负责)

  4.分类构建公共平台。鼓励依托我市实体市场、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综合性电商平台。支持我市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设“旗舰店”、“特产馆”和“产业带”,拓宽地产品国内外销售渠道。支持围绕铜基材料、电子信息、化工建材、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和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整合资源创建行业电商平台。积极发展区域性电商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云”平台,创新发展服务领域电商平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等负责)

  5.推动产业示范引领。鼓励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和重大电商项目实现集聚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区(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负责)

  (二)大力普及电商应用

  6.普及制造业电商应用。深入实施《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信软〔2017〕227号),扎实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支持制造企业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设立电商运营公司,发展供销、研发、服务、回收全流程电子商务,加快建立特色工业品网络零售和分销体系,推动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市经信委、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负责)

  7.加快“三农”电商发展。全面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任务,加快形成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基地开展电商应用,鼓励建设集产品交易、质量追溯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商平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引导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培育发展电商特色小镇和“电商村”。(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县区政府等负责)

  8.深化服务业电商应用。鼓励商业楼宇集聚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推进商业综合体和网络经济互动互促。支持批发企业、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依托实体店、货源等商业资源发展互联网营销,实现实体店和网店有机融合。支持亿元以上专业市场建设集交易、结算、仓储、配送、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小商户提供网络购销服务。拓展智能消费和绿色消费,创新发展旅游、住宿餐饮、家政、卫生、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电商。(市商务局、市文旅委、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负责)

  9.创新民生领域电商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智慧社区示范、市民一卡通、智慧出行、智慧医卫等便民服务工程与电商发展深度融合,发展城乡居民本地生活服务平台。鼓励电商企业整合购物、缴费、家政、就业、人力资源、社保、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资源,实现社区商业与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鼓励电子商务在司法拍卖、招投标、车辆审验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支持电商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广泛合作,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商务。(市信息办、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交易中心、市经信委、电信铜陵分公司、移动铜陵分公司、联通铜陵分公司等负责)

  (三)完善电商基础设施

  10.实现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宽带铜陵”建设,统筹城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公共信息服务中心等云计算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大数据产业园。(市信息办、电信铜陵分公司、移动铜陵分公司、联通铜陵分公司、市招商局等负责)

  11.加快现代综合通道工程建设。抢抓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机遇,构建联通内外、安全畅通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多式联运。提升物流园区建设,合理布局仓储园区,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统筹电商物流、配送仓储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建设,积极发展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和定制配送等冷链物流。(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12.推动电商与快递业协同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快递物流企业建设“铜陵仓”,优化物流、仓储与配送体系,推动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电商企业成本。鼓励快递业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覆盖城乡的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社区)站点,开展快递配送、网上代购、信息中转等便民综合服务。(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负责)

  (四)构建电商服务体系

  13.加强电商政务服务。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交通、商务、社保、教育、医疗、交管、工商、税务、金融等社会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资源向移动应用开放,促进新技术、新业态与政府采购制度融合。推动采取竞争性方式委托我市具备条件的电商平台集中采购政府非涉密商品和服务。(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14.优化电商运营服务。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中小电商企业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培训、专业咨询、网店建设、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研发设计、广告创意和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依托各类人才工程加快引进和集聚一批高层次电子商务队伍。支持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建立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团市委等负责)

  15.强化跨境零售服务。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加快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一达通敦煌网、大龙网等平台发展外贸,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专卖店、“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建设有较强辐射能力、较好经济效益的进口消费品直销中心。(市商务局、市国税局、铜陵海关、铜陵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电商创新创业

  16.鼓励电商行业创新创业。采取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载体建设、开展电商培训、举办电商创业大赛(沙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支持电商创业创新。扶持发展移动端电商、个性化定制、体验式营销模式,生活服务业开展O2O模式,零售商超企业开展“网订店提”、“网订店送”模式,鼓励餐饮、家政、婚庆、家装、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服务业电商化发展。(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负责)

  17.优化电商众创平台建设。扶持青年电商创业创新群体,壮大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三类电商创业创新主体。加强电商镇(村)、孵化园创建指导,建立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导的体系,提升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水平。(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18.促进电商精准扶贫。充分发挥电商在扶贫中的作用,加强电商精准扶贫培训,提升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技能素质。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开展电商创业。强化地产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开发,提升农特产品网销品类和规模,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和扶贫脱困水平。(枞阳县政府、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2017年起,市政府对电商发展绩效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区、园区要建立推进电商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电商重点项目库,每年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聚焦任务认真履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与电商发展相适应的工作和服务机制。(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加大扶持力度。严格落实省相关扶持政策,优化市、县(区)财政扶持措施,重点支持电商主体培育、电商创新孵化、电商重大项目、电商公共平台、地产品网络促销等。优化电商投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在电商领域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和收益权的动产抵押、质押融资,扩大电商企业有效抵押物、质押品范围,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电商企业初创期、早中期支持力度。(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铜陵中支、市发投公司等负责)

  (三)营造优良环境。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我市特色产品美誉度和网络知名度,推广市内外电商企业成功经验,努力在全市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促进电商发展的浓厚氛围。抢抓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机遇,及时跟踪了解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精准梳理项目,按职能分工多渠道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提升规范发展水平,推进电商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电商市场监管,加大对侵权假冒、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快递行业统计应用分析,探索建立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强化企业网上零售额统计规范化指导工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新闻办等负责)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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