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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微信传销团伙吸收18万会员 三名骨干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8:34:1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吸收18万会员的特大微信传销案已终审结案,三名团伙骨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本案的第一被告王贤是青岛人,另两人来自淄博、莱州。在被大连市一些受害人举报后,因涉嫌犯罪,三人于2015年8月被大连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王贤注册山东青岛华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年5月至8月初,他以该公司名义在微信平台注册成立“粉丝帝国”“实战专家”“青岛范儿”“微销之家”公众账号。除“粉丝帝国”外,其他三个公众号由常某某(另案处理)负责运营管理。微信用户关注这些公众号,通过向王贤公司银行账户缴纳9.6元或者9.9元的方式获得初级会员资格,初级会员往下发展三级会员均可得到相应比例返利,返利比例逐级递减。

  此间,被告人朱栋栋负责搭建公众平台、提供源代码等技术维护,被告人任小辉受雇于王贤,负责为客户返利、管理客户等工作。上述4个微信公众号共吸收会员18万余人,直接或间接收取会员缴纳的传销资金180余万元。

  法院认为,王贤、朱栋栋、任小辉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王贤、朱栋栋系主犯,任小辉系从犯。2016年10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判处王贤、朱栋栋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20万元,判处任小辉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朱栋栋、任小辉不服,提起上诉。大连中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来源:新华社;文/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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