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零售>【法律案例】淘宝首例打假案胜诉获赔12万元
【法律案例】淘宝首例打假案胜诉获赔12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5:53:2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淘宝店铺中销售的猫粮,竟然是掺杂了杂牌猫粮的假货。淘宝网一纸诉状将姚某告上法庭,要求姚某赔偿淘宝网265万元的损失并要求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奉贤区法院院长陆卫民担任审判长。

  7月20日上午,奉贤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判决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淘宝方面表示,会将所得的全部赔偿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消费者的补偿和保护等事宜。

  淘宝起诉售假者获赔12万元

  被告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2016年5月,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其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嫌疑,遂以神秘购买的方式,在该店铺购买了一袋价格99元的宠物猫主粮。

  经过品牌方的鉴定,该猫粮为假货,随后淘宝将线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获。随后,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向被告姚某索赔265万元。今年4月25日,此案公开审理。

  庭审时,淘宝网向法庭提供了四种计算损失的方式:一、淘宝网以被告会员人数乘以网络平台每位活跃用户的年度贡献为184元(阿里巴巴集团2017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数据),故损失约265万元;二、淘宝网的品牌价值为2300亿(胡润“最有价值中国品牌”榜单数据)除以被告会员数占平台总活跃用户数得到672万元;三、根据被告在淘宝网的销售记录,以被告姓名和“皇家”为关键字搜索,系统自动得出货值为717万元;四、淘宝引用一教授的研究报告,认为每次假货或者品质纠纷,会让消费者在平台整体的消费活跃度显著下降,根据计算出平台受损为14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淘宝网提供的上述四种计算损失的方式与本案无直接的关联,且被告无法预见到上述损失,法院对原告的四种计算方式均不予采信。鉴于被告售假的行为对原告商誉造成了损害,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数额。

  对于合理费用2万元的损失,鉴于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已约定律师费等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法院依法综合考虑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原告代理律师的工作量以及案件的标的等因素,参照律师收费标准予以支持。

  庭审时,淘宝网还主张被告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法院认为,淘宝网以服务合同为基础法律关系提起诉讼,双方合同并未约定造成的商誉损害需要承担在媒体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的责任。现淘宝网要求被告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无合同和法律依据,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淘宝已诉三家售假店铺,赔偿款将设基金

  从今年开始,阿里以违背合同约定、侵犯商誉为由,已通过民事诉讼对平台上三家售假店铺展开持续追偿。除此案外,还在上海起诉售卖假五粮液的90后卖家,在深圳起诉售卖施华洛世奇假表的淘宝商家,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在全国政协第63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马云认为,从源头打击制假售假,不仅关系到我们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更关系到一个民族的诚信基础。

  马云建议,要从法治层面改变对制假售假处罚过轻的现状。马云介绍,阿里巴巴去年利用大数据排查4495件线索,截至目前,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在33例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件中,80%涉案人判了缓刑;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平均罚款额不到10万元。

  “现有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切实际,眼睁睁看着众多案犯不能绳之以法。在打假这件事情上,阿里巴巴会不惜投入、不惜代价。”马云表态。

  虽然阿里巴巴对平台售假者动刀,显示了“疗毒”的勇气,但从店铺和电商平台抽查情况看,制售假劣产品企业的强大推手,是店铺和电商平台,是它们为生产企业插上了快捷、便利的翅膀,使假劣商品纵横天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说,“整治假劣商品,必须对店铺和电商平台实施更加严格监管。”

  “网络时代售假,只要追根溯源,不就找到源头了吗?”不少网友认为,网络打假需树立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时代,每个网络售假者几乎都有迹可循,通过建立网上举报通道,售假信息能快捷地传递给执法部门。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类似的尝试。比如,公安部启用的阿里经济案件协作平台,通过建立高效快速的案件信息报送通道,阿里巴巴定期整理并上报的售假卖家线索得到了及时查办。

  法律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电子商务质量监管的程序性规定和违法调查的取证指导,统一监管手法和明确量刑标准。同时结合实际出台相应配套的部门规章,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来源:解放网;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淘宝售假马云打假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