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16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美团网”的投诉,称“美团网”所开发票与差旅形成不服,财务拒绝报销。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董女士在美团网上订了两晚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1日的住宿,订单号: 285130728。发票服务页面显示可以选择纸质发票邮寄,由美团网开具邮寄。
最后发票与2017年3月16日寄到本人手上,显示为天津市增值税发票,发票页面没有任何提示显示发票为天津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与差旅形成不服,财务拒绝报销。美团网在发票页面不作任何提示,造成我发票不能报销。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处理。截至发稿前,还未收到来自该平台的任何回复。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