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0月3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乐视商城的投诉称销售欺诈并违约。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求助信息:
订单号: 3994615009035;3994612558050。
9月19日,本人在乐视商城购买的电视Letv S40 Air L全配版,乐视919当天承诺9月26日前所有订单发货完毕。截止到9月30日前乐视一直未发货,期间客服来过3次电话,问我要不要换X40我说不换,也跟乐视客服联系了多次说要发原订单型号S40,客服也都说备注了。
28号乐视给我联系说给我发S40,并于30号之前发货,10月1日上午乐视电视送到后发现是X40,发现型号不对后我拒绝签收,后反应投诉到乐视客服,客服于10月2日16点28左右给我回复说,我19日订购的机型由于仓库无货要求我更换X40。
由于X40与S40的巨大差异我拒绝更换,并提出我所能接受的解决方式:1、按原订单及承诺给我发货;2、给我换发X43,与X40的差价200元,我可以补出来;3、对于乐视的违约行为予以赔偿。18点25左右又打电话告诉我不同意我的解决方式,要求我要么接受更换X40,要么退款。
对于乐视的这种违约后的处理方式,我不能接受并强烈反对。所以我对于乐视的这种单方面违约,并销售与当时网页售卖不符型号电视的欺诈行为进行投诉。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