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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关于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定备案的通知》全文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3:48:4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定备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维护电商合法利益,认真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驻政〔2014〕78号)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示范企业,更好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备案的范围凡在驻马店市范围内开展网上营销、推广及关联业务等网络商务活动的企业,都可以参加认定备案。市商务部门将按照平台类、应用类、服务类三种类型,对认定备案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分类。

  二、申请认定备案的程序电子商务企业登录河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www.hncom.gov.cn)查询并下载《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认真填写后,将相关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一并报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县区商务部门审查、审核加盖印章后报市商务局。市直有关企业可以将有关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直接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企业发展规模、交易额、交易类型等有关方面,确定市级示范企业和推荐上报省级示范企业的条件。经市商务局和省商务厅认定后,统一颁发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证书。通过认定备案的企业统一纳入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库,实施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并根据条件可以享受市级和省级的有关政策支持。

  三、时间安排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商务局牵头,各县区要将辖区内的所有电子商务企业统计情况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要对全市上报的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分别认定,并积极申报和创建国家、省、市三级示范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把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作为稳增长、保态势的重要工作来抓,摸清底数,更好地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要精心组织。要把电子商务企业认证备案工作与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相结合。各县区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工作由商务部门牵头,工商、税务、农业、工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认证备案和统计汇总的各项工作。

  (三)要坚持标准。严格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评审环节,严格申报资料审查,严格评审程序,切实把诚信守法,资质齐全,有发展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推荐出来,在全市进行集中宣传,形成争示范、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任玉华 2915335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来源:驻马店网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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