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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借贷的模式、影响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11:07:2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三种模式

  根据赛博投资理论,互联网金融实际上可以分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两种形式。前者由互联网企业牵头向金融业务领域渗透,后者则由金融机构主导发展网络金融业务。不过不论何种形式,都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互相融合的过程。通过大型交易类电子商务平台,尤其是以网上商城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服务,是目前互联网金融较为复杂的模式。因此,本文对利用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借贷的讨论,仅以纯交易性的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研究对象,而P2P借贷模式是倾向于信息中介性的金融服务,本文在此不做研究。

  根据电商与金融业务结合程度的不同,利用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借贷,可以分为电商自身开展的网贷、银行构建电商平台开展网贷,以及电商与银行合作开办网贷业务三种模式。

  电商自身开展网贷的模式

  交易类电商发展网贷有四个关键要素:作为依托的电商平台、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后台资金的提供方和市场资金的需求方。在由电商转化来的网络借贷模式中,先天优势是技术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的电商平台和积累几年甚至十数年的客户交易信息数据,其中尤其以数据最为重要,因为对于贷款资格的审核以及贷款金额等,都是建立在对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的。目前,国内在此类模式上发展已有一定规模且较为成熟的是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金融集团的小贷业务。

  阿里小贷的运营整体是以阿里巴巴集团各板块构成的合力。在这个链条上的业务可分为三个基本面:电商平台、数据服务和阿里金融。作为阿里巴巴的传统业务板块,电商平台负责收集海量数据,是阿里小贷最重要的支撑。数据服务板块负责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资料信息进行底部打通,最大化地共享资源与数据商业价值。阿里金融板块则是阿里小贷的核心业务,它在电商平台和数据服务的通力支持下搭建,为寻求资金的客户提供贷款业务。

  阿里小贷的企业客户主要来自阿里巴巴网站,个人客户则主要是淘宝和天猫上的个人。阿里小贷业务有阿里信用贷款、淘宝信用贷款和淘宝订单贷款三种不同的形式,其业务流程都可分为贷前、贷中与贷后三个阶段。在贷前阶段,阿里要搜集的用户信息包括:第一,客户认证和注册、通过平台云端记录的历史交易记录、过去客户交互行为、(如果有可能还要提供)海关进出口信息等;第二,贷款申请方(卖家)提供的销售数据、银行流水、水电缴纳情况;第三,引入心理测试来对申请者进行性格测评。在贷中阶段,阿里巴巴系统将对企业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在贷后阶段,阿里以传统的催缴和结合现代技术的黑名单手段来保证贷款的回收,并制定了日息1.5倍的罚息。

  银行构建电商平台的网贷模式

  五大银行系电商在2013年底已经全部正式上线,而中小商业银行的电商发展也是各有特色。银行做电商的最大优势是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银行此前已培养多年的客户关系。而银行发展电商的目的也非常明确,即:获得数据、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并提升客户的满意程度,彰显自身对金融创新的诚意。

  目前,从整体来看,国内的主流银行电子商城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类是着重于银行自身优势业务的网上商城,以光大银行网上商城为代表。光大银行在最开始进入电商领域时并没有直接开办大型商城,而是从自己的优势领域出发,打造了一个依托结算优势的金融服务开放平台。2013年推出的“瑶瑶缴费”手机APP,主打个人水电煤的网上小额缴费。光大银行官网的网上商城拥有销售理财、保险等八大板块,其中还有O2O概念的阳光e购车,阳光e购金,其特点是面向所有的银行卡客户。

  第二类是以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大型多功能网上商城。这一类的银行网上商城通过吸收品牌企业入驻,建设类似于天猫这样的网上平台来为企业和个人服务,既有B2B模式,也有B2C模式。建设银行是同行业内较早推出银行系网上商城的探索者,其创办动力来自于同阿里合作的分道扬镳。2007年,阿里巴巴和建设银行就建设网贷平台开展合作,由阿里巴巴提供信用信息,银行方面则负责提供信贷资金。由于在2010年3月阿里巴巴拿到了小贷牌照,导致了双方的合作于2011年4月正式终止。合作的最终失败使得建设银行充分认识到了在网贷过程中掌握第一手客户信用信息的重要性,并促使其决定重新建立属于自己的网上商城。2012年6月,建设银行推出了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善融商务”,该平台以商务融资为核心,由建行充当平台中介者以连通企业和消费者为其主要功能。“善融商务”包含了“个人商城”及“企业商城”两大平台和一个特殊板块。“个人商城”是建行电商的B2C平台,其采用模式是通过加盟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在客户体验方面,有购物中心、商户中心和运营中心三大模块;在消费者方面,有查看浏览、搜索剔选、支付购买、订单管理;在企业展示方面,有前台商品展示、商铺管理、运营统计。此外,商城里也有针对个人的金融服务功能。“企业商城”也是一个B2C平台,目前包括专业市场、对公融资和资金托管三个子板块。特殊板块则是作为建行的优势方向的房e通,该板块专注于住房贷款业务,是建行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是的重点关注领域,同时也是其相较于其他银行系电商的特色业务。

  电商与银行合作的网贷模式

  电商和银行合作的模式事实上是整合了两方面的优势资源,即,电商方面的成型平台和积累的大量数据与银行方面的优势资金力量的整合。如果双方能够保持一种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应该是最能够表现出强大活力的模式。但以目前国内发展情况来看,银行与电商的合作缺乏有力证明来证实此模式可以稳定长期发展。本文以京东与银行联手正在推进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来进行研究。

  京东在2012年6月与中行、工行合作推出了供应链金融系统。利用已有的京东线上系统,以信用及应收账款为抵押,使得供应商能够在获得银行贷款的同时缩短账期。供应商凭借其在京东的订单、入库单等向京东提出融资申请,由京东核准后递交银行,再由银行给予放款。不过京东也在逐步尝试脱离银行的资金支持,2013年12月6日,京东旗下名为“京保贝”的3分钟融资到账业务正式上线,这个业务的资金运营就是由京东自身来进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京东具有至少一个月稳定的采购,在此前提下,京保贝会根据数据的情况,结合相应的采销人员的访谈,给供应商做出A-E五个级别的评级,并据此给予供应商相应的融资额度。尽管京东的供应链金融与阿里小贷所走的方向存在差异,两个电商平台一个瞄准上游方向,另一个瞄准下游方向,但就其与银行的合作的发展过程来看,二者并无本质不同。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已经获得第四轮融资的京东最终会步阿里的后尘,结束其与银行的合作。

  在以上三种模式中,第一种模式强调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和数据维度的丰富性。因电商用于放贷的资金量有限,此模式对其运营资金的能力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因此,如果电商想做大,就必须在扩充资金和加快贷款周转速度两方面有所突破,阿里小贷开始推进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原因也正是基于此。在第二种模式下,银行很难在短时间内向电商那样惠及大量的中小企业。而且从以往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情况看,前期都是一个烧钱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所以,即使银行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去运营,也不会长期赔本赚吆喝,民生银行的网上商城事业部前不久工作停滞就是一个例证。因此,银行进行这种探索,更多的是以给其自身带来客户体验和改善服务方面的新思维为目的。第三种模式在现阶段尚不稳定。因为不管是对银行还是对电商来说,要进入一个原本并不熟悉的行业,同时还要控制风险并取得不俗的经营业绩,都存在一定的难度。然而,如果双方都能遵循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拓宽自身业务发展的思路,并在通过相互合作过程中不断地探索成功的管理经验的前提下,一旦寻找到长期稳定发展的路径,则这种将双方优势互相结合的模式,将是有着更大发展空间、更强生命力的模式。

  经济影响

  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借贷,其经济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冲击了银行在间接融资领域中的垄断地位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必然会冲击银行原本在间接融资领域中享有的垄断地位。在互联网金融现有的融资手段中,通过电商平台建立大数据并进行分析的网贷模式,是相对较为科学的融资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融资要么是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做后台,要么是直接脱胎于银行,因而从理论上讲,安全性也较强。因此,其规模的快速增长自在情理之中。阿里小贷自成立以来,放贷量在一年时间内甚至有近六倍的增长,这就足以说明此种融资方式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吸引力。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的网络借贷,对于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融资,必然形成一定的冲击。

  加剧了金融脱媒

  金融脱媒是当前影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互联网金融是诸多金融脱媒手段中发展最为迅猛的一种。以很高网络技术水平做支撑的交易类电子商务平台,是一种重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种融资模式能够通过对客户相关数据的分析研判,来判定贷款方的贷款需求、资质水平和可能的偿还能力等情况,因此,只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其完全可以绕开现有的金融机构使融资双方直接进行交易。阿里小贷和京宝贝上线之后,以资产证券化、上市等多种方式多方筹措资金,提高资金周转能力,就说明了这一点。而且,电商平台较之其他互联网金融模式,其优势还在于,除银行系电商外,做电商平台起家的企业大部分是可以直接同各类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接的。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完全可以实现从购买、付款,直到内部清算以至最后完成交易的内部闭环,同任何其他金融机构都不相关,银行最多只能看到企业开立的账户内的资金增减。在目前央行持续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大背景下,这无疑弱化了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在支付领域的绝对主导地位,加剧了金融脱媒。

  冲击了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

  就当前情况而言,互联网金融还没有达到给传统金融带来巨大冲击的程度,但其在相当程度上冲击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对促进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经营手段和经营模式的变革起到了积极作用。电商平台原本只是从事电子商务,最多不过拥有一块第三方支付牌照,客户的金融服务仍需要借助银行来运作。但在经过十余年的数据积累之后,电商已拥有了自立门户并独立提供一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能力,这是互联网给整个金融业态和金融秩序带来的不可思议的重大改变。在利用大数据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之后,因电商而起的网贷对传统金融拥有比P2P平台更强的挑战力量,对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的倒逼力量也更强。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传统金融机构必须直面市场,更广泛地采用新技术手段,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结构。

  有助于建立普惠金融制度

  从现实情况看,互联网金融是因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足而获得较大发展空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质上是作为银行补充的角色而存在的。阿里巴巴调研的数据表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约89%的企业需要融资,融资需求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又占了大部分,约为87.3%。而这种200万元以下的融资需求正是传统金融的短板。小微企业融资与网络借贷,客观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很高的匹配度。大型的网贷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寻找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予以支持,推动这些企业加快实现规模扩张。换言之,目前广泛参与到电商构建的平台中来进行融资的企业,原本银行也是难以对其进行贷款支持的。因此,与其说是银行被挖走了几百亿的贷款,不如说是原本被忽略的社会融资需求通过电商平台而得到了释放和满足。电商网贷平台通过对交易数据的研究来评估企业资质,判定企业的还贷能力,为原本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缓解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将有力地推动普惠金融制度的形成。

  电商平台的网贷业务具有不容小觑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强化金融竞争,促进银行转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将会对扩大金融总量,优化金融结构,推动金融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还能最大限度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对策建议

  利用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借贷,虽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也存在一定风险。目前,这方面的监管尚属空白,这有可能导致市场无序竞争,放大网络借贷业务风险。在笔者看来,要促进电商平台网络借贷健康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强化网络系统安全性建设

  电子商务与金融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逐步融合,虽然带来了融资便利和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但其系统性安全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作为大数据分析的基底系统建设、服务器运行维护等均要保证业务连续性;其次,系统设计有可能存在缺陷或漏洞,导致操作失误;再次,由于监管缺失和互联网金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故不能有效规避网络诈骗等操作风险。加之电商网贷客户多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对高科技网络诈骗手段的认知相当有限,因此一旦出现借知名电商名义行骗等情况,网贷客户就有可能被蒙蔽而造成自身损失;最后,我国网络安全环境不理想,操作系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受到诸多国际上不合理条款的制约,因而有可能遭受外来监视或外来的网络攻击。

  正是基于以上情况,对电商网络平台本身的安全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电商在确保自身平台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系统设计,保证界面操作合理合规,建设好前中后台防火墙,隔离信息处理与资金运营,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方案,以有效应对可能的外来网络攻击。电商系网贷更要严格规范自身操作流程,要向客户广泛宣传正规渠道辨认的方式方法,提高客户分辨能力,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

  提升资产信用水平

  目前,电商平台网络借贷的资产质量喜中有忧。以阿里小贷为例,其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仅为1.2%~1.3%,这一水平即使和国内一些大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相比也是较低的。但也应该看到,电商平台放贷余额还不及商业银行的一个零头,而且随着放贷规模的增长,电商平台的贷款不良率也在明显攀升。如果放贷规模继续扩张,其贷款不良率究竟会上升到何种程度尚难预料。毕竟,和商业银行严格的风控措施相比,电商平台的风险控制差距太大。因此,电商必须下大力气提升贷款资产的信用水平。大数据应用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电商应在自身占有数据的基础上,拓宽数据采集范围,提高大数据分析利用水平,同时,对网络小额贷款设定安全警戒线,并明确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此外,也可以引入一定的抵押手段,以便更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监管层面联动发力

  目前,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部门归属急待明确,以改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空白状态。考虑到电商平台网络借贷本质上属于信贷业务且与征信、大数据等密切相关,应将银监会作为其主导性监管部门,并由央行、工信、工商等政府部门予以配合,实行多部门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应抓紧制定以鼓励支持电商网络借贷发展为基点、以风险控制为重点并且切实体现电商网络借贷特点的有关电商网络借贷准入、运作和管理的制度规则,从而为电商平台网络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利的监管和法制环境。(来源:《银行家》;文/杨帆 赵迎晨;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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