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B2B研究中心 - 电子商务研究与传播平台!
·生意宝 ·生意通 ·生意社 ·生意场 ·免费注册会员 ·我要发稿
经典小门户
当前位置:首页 > 原创中心 > 以互联网的名义为地震捐款

以互联网的名义为地震捐款

http://b2b.toocle.com  2008年05月13日19:17  中国B2B研究中心 发表评论

(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公司的使命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不仅仅是为了拓展产业;公司的另一使命,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的名义为地震捐款。互联网企业不仅仅善于以互联网的方式给企业做广告;互联网企业同样善于以互联网的方式去承担社会的责任。互联网的特点是什么?快速,互动和精准。

  互联网平台或许不能最快的获取信息,但是,他们却可以做到最快速的传递灾区信息,当然,他们并不是只传递信息,而是传递信息的同时,自己首先出力,5月12日晚上,腾讯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捐助了第一批100万元紧急救灾款,之后又通过腾讯公益网与网友互动,号召对灾区进行捐款,目前已收集50万款项。今天,腾讯在了解灾区情况后,又做出捐款400万的决定,腾讯累计捐款500万元。当然,腾讯在去年就被评为了中国十大慈善企业,屡次做出捐款决定,已经不足为奇了。

  灾情不断,互联网的使命就是最快速的行动,最快速的号召群众为最需要的地方捐最多的钱。截至到目前,腾讯500万(捐这么多,出手这么快,和腾讯的基金会有很大关系,希望再接再厉,保持领先),迅雷捐款50万元(没什么钱也捐这么多),阿里巴巴200万元(还需要努力),CNET50万元(还不错),瑞星100万元(免费了,估计没钱捐了),卡巴斯基捐款120万(收费了,应该多捐点),新浪100万元(新浪的价值不仅仅在金钱)。

  比一比,看一看,究竟谁还没有捐?谁没捐钱还出新闻吆喝?我们知道,相比于其他任何产业,互联网产业还不是很发达,虽然高端,但是还相对较穷,但这并不妨碍互联网企业对灾区人民的支持,更不妨碍互联网对网民的号召。

  今年,是我们国家多灾多难的一年,但是我们的互联网企业、我们的网民都在以我们自己的方式、以互联网的方式和名义,一直支持、关爱着每一个受灾难的人民。

  企业平台没有让人失望,平台上的网民也不会让人失望。企业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拥有一份社会责任感。上网不仅仅是为了娱乐,更拥有一份爱心。(詹鹏)

「关键字」
   2008-12-04 13:21:44    网友:以互联网的名义为地震捐款 的评论
发表 回复   
   北京思奇百合光盘制作网,联系电话:13581866379,010-82539655
   北京思奇百合光盘制作网欢迎您 http://www.ghxpan.com [url=http://www.ghxpan.com]光盘制作[/url],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kelu.html]光盘刻录[/url],
  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yinshua.html]光盘印刷[/url],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dayin.html]光盘打印[/url],
  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sheji.html]平面设计[/url],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taji.html]组装拷贝机[/url],
  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guangbaoL.html]光盘包装[/url],我礼品盒厂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guangbaoL.html]高档礼品盒[/url],
  礼品盒导航[url=http://www.ghxpan.com/slfl.html]各种高档盒[/url],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sjingm1.html]木盒[/url],
  各式高档木盒[url=http://http://www.ghxpan.com/zhuyou1-2.html]木盒说明[/url],提供[url=http://www.ghxpan.com/lzuoq.html]巧克力盒包装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中心注明“来源:中国B2B研究中心”的所有文章、图片、报告等资料,其版权均属中国B2B研究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中心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与本中心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B2B研究中心”,违者本中心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中心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中心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4)凡本中心注明“来源:xxx(非中国B2B研究中心)”的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网站与机构,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更多>>热点新闻
  商务部副部长陈健昨日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的政策,引导优质外商投资企业适时在境内上市。  中国仍是外商投资最佳环境  ...[详细]
更多>>搜索榜
关于我们 本站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投稿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