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无限期劳动合同并非“免死金牌”
为了“规避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华为万名老员工将“主动辞职”再“竞争上岗(详见本报10月30日A23版)。也就是说,这一辞一上岗,不过是为了应对一个条款: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有评论说,新劳动法还未正式实行就灼伤了老员工。那么,这一新修改实施的法规将给我省工薪族带来怎样的影响?昨天,记者采访得知,不少浙企已经低调着手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而UT斯达康早在前几年就产生了第一批永久员工。
已有企业与老员工签订永久合同
1997年成立的网盛科技,600多名员工中工龄在7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0%-20%。而大多数拥有七八年工龄的老员工都担任中层以上的领导,是日常运作的骨干。
“我们员工比较稳定的、流动性不大。”昨天,主管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网盛科技行政部主管陈琼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对新劳动法的政策早已知晓,而且会按照规定来执行:“老员工对公司有感情,公司也希望他们能有安定的生活。如果他们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一定会满足他们的要求。”
事实上,早在新劳动法出台之前,就已经有企业在按照这样的方式操作了。昨天,记者从UT斯达康了解到,前几年,该公司就已经和工作时间满10年的老员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UT斯达康内部人士透露,签订永久合同的人不多,除了几个公司高层外还有几个普通员工。
永久员工不努力也会被辞退
相比而言,新兴企业的老员工不是很多,受新劳动法的影响也不会很大。但一些传统的大型企业,则不大一样,杭氧集团就是典型例子。
“3000多名员工中,50%以上的员工工龄超过10年。”杭氧集团一位姓黄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规定的条款,我们肯定会严格执行的,所以即便有超过半数的员工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一样会照章办理。”
他表示,在新劳动法实施之前,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肯定会下发文件,20多个子公司将统一实行。但同时也提醒:“如果违反了法律,或者消极怠工、徇私舞弊,即使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一样会被辞退。”
网盛科技的陈琼也谈到,针对永久员工,公司还将出台一些内部考核机制,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反之,则将会被降级或换离岗位。
不少企业担心用人成本太高
对于签订永久合同的利弊关系,陈琼分析认为,对公司而言的确会显得比较被动,甚至会给员工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消极怠工、效率低下等。担心归担心,她还是表示,公司相信员工的积极性,毕竟工作不是混日子,是实现自我的一种途径。而且,公司目前已采用股票激励的方式,对刺激员工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帮助。
UT斯达康的内部人士也说:“目前人力资源部门还在讨论当中,毕竟我们公司比较大,船大难掉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这些人大部分就‘只进不出’了,因此用人成本提高是很明显的。”
事实上,在部分企业对新劳动法条款积极准备的同时,还有很多企业感到“想不开”,甚至采取类似华为的措施。对此,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资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包括华为在内的一些企业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只要是企业和员工协商解决的,都不会受到干涉。而一旦新劳动法开始实施,企业就必须严格按照新法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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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辞在成为“终身员工”的前夜
2006年,LG中国公司悄然裁减工龄超过5年的资深员工,裁减数量超过10%。
2007年6月,世界第三电信设备巨头诺基亚西门子公司,宣布在中国裁员300人。
同一时间,沃尔玛中国区新总裁陈耀昌公布将裁员近1000人,而这距他“空降”上任刚刚4个月。 这意味着,沃尔玛平均一家店的管理层要减少10至12人,这一改革措施令其员工人人自危。
2007年10月,有消息称,华为公司包括任正非在内的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都要先后办理辞职手续,然后再“竞业上岗”。
老员工最少的7个行业
相关调查显示,近年来相对来说人才流动最快的行业有:医药、广告、旅游、网络、媒体、咨询、公关等行业流动率达30%。这些行业的老员工非常少,从业人员平均每隔3-5个月就跳槽,年龄段以25-35岁为主。以IT网络行业为例,他们的研发及销售队伍中,几乎看不到超过40岁的人。即使在企业决策层,超过50岁的人也非常少见。